日前因颱風來襲,地方政府決定「停課不停班」,引起家長反彈。總統馬英九指示勞委會修法,放寬「有薪家庭照顧假」的適用標準,可支薪但不扣全勤考績。
此件真實的源由是南瑪都颱風吹出家庭照顧假議題,勞委會主委王如玄8月30日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,將修改性別平等法,訂定有薪家庭照顧假,只要夫妻都在民間企業上班、且家中有十二歲以下子女的家庭,每戶有一人可請假,粗估雇主負擔約為廿億元。
從這一點開始家庭照顧假,引起工商業界的反彈聲浪。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駱錦明表示,一年多出五天假對企業用人、營運是一大負擔,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也認為,工商界恐怕無法認同「家庭照顧假」成立的理由。
以上就是「颱風照顧假」將依「家庭照顧假」的法源勞資不同看法爭議點。
單就颱風來襲,氣象報導及颱風假總是引起大家討論!
「颱風照顧假」符合需求嗎?
颱風假的決策是百姓的安危問題還是危及企業家的利益問題?
然而「颱風照顧假」更是一種駝鳥妥協的民粹思維 !!
先來檢視一下今日話題中各個社會階層的疑問 !?
『上班族家裡有小朋友的父母應該是最擔心半夜或一早聽到「上班不上課」公告!因為會擔心那小朋友該由誰來照顧,臨時大半夜很難找到可以照顧小孩又讓你放心的對象!這樣的心聲真的是讓老百姓怨聲載道。』
『政府針對這部份的照顧推出「颱風照顧假」但一般上班族會敢請嗎?』
老百姓認為應該為了安全思維邏輯應放假。
這是上班族的心聲部份。
反過來聽聽企業主的心聲是怎麼說的:
「颱風照顧假」根本就是不合理的做法,那寒暑假學生都放假,上班族不也都正常上班作息。
先來檢視颱風假的作業規則:
作業辦法首要部分,確定了天然災害的放假標準。
颱風方面
為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預期經過之地區,【平均風力】:達七級以上或【陣風】:達十級以上時,即可停止辦公及上課。
決定單位為縣市政府人事行政局依據中央氣象局所發佈信息為據。
通報權責機關及作業劃分如下:
1.直轄市轄區內機關、學校,由直轄市長決定並通報。
2.各縣(市)轄區內機關、學校,由各該縣(市)長決定並通報。
政策決定要回歸到天然災害避險的現實面來考量,不應考慮社會那一階層與屬性,更要視天然災害是一項視如作戰的嚴謹,除了從事防災人員與特定相關人員,
其他人員最好不要外出避免危害,所以一律是停止辦公及上課。
有幾次災情不是預期的嚴重,結果爽到有一天颱風假,百貨公司與電影院出奇的人潮,
當然媒體都有盡相報導,也讓決定颱風假的行政人員被罵的臭頭。
政府推出「颱風照顧假」事實上是遊走在人民與企業間的駝鳥妥協的思維,
講白一點就是將簡單的事情來複雜化,將責任推給弱勢的上班族。
正確的做法要預先從嚴來料災情的事先高估防範,
除了從事防災人員與特定相關人員,
其他人員最好不要外出避免危害,所以一律是停止辦公及上課。
至於上班族的日薪都可由公司內部勞資協議,
有的是調班、有的是無薪(年假),這都是可以協商的。
畢竟危險時刻不要去冒險,事後再來推諉責任鬧得社會一片嘩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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